天津怎么给狗狗上户口?
在天津,宠物犬按照其是否持有犬只免疫证明分为“合法犬”和“非法犬”两种。对合法养犬的单位和个人,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 对非法携带犬、不带犬牌或不及时补办犬牌的,以及未办理登记手续出户的,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,并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,并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没收违法携带的犬,并对个人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从2019年12月26日起,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》施行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除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,凡是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。而狗作为野生动物的一员,自然在禁食行列之中。 无论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,狗是不能再当做食物来买卖或食用了。同时,对于食用其他“禁食”名单中的野生保护动物,或者为了图新鲜直接生食鱼类、野生保护动物的,同样罚款。
目前,天津已经出台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禁止吸烟,包括主动和制止他人吸烟在内的劝阻行为,将被视为公民应尽的义务,对违反者处以五十元的罚款。该法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。《天津市消防条例》也于去年修订完毕,对在公共场所吸烟引起火灾如何制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。